【圆桌三鸣】不能“道歉了事”但也别以暴制暴
该女生应该为她恶意造谣、毁人名誉的做法付出相应的代价。社会公众也要保持理性,正义感一旦突破了法律的红线,就是另一场“网暴”的开端。
微博截图。
云南网评论员许芸翡
(相关资料图)
6月7日,广州地铁8号线上,一女子见一大叔蹲地玩手机,怀疑对方在偷拍自己,要求检查相册。在大叔同意让她检查相册并自证清白后,该女子仍在微博中发文并附视频曝光大叔,称其为“猥琐男”。由于“偷拍”“猥琐男”等内容的敏感性,很快成为网上焦点。
在翻看相册、查看手机后求证后,依然还要恶意造谣进行曝光,若不是为追求关注度、流量,恐怕很难用“维权”两个字来解释其动机。有网友扒出该女子在微博、小红书等多个平台都有运营账号,显然她是懂得如何利用互联网引发关注的,毕竟“猥琐男”“偷拍”这些具有话题度的关键词语能充分调动网民的情绪并引发讨论。
但是,她把这样的手段对准一个不擅使用互联网的大叔,甚至曝光的帖文中还表示“既然没有偷拍,那他为什么不为自己发声”,可谓是强词夺理。女子如此行为,若网民不分辨黑白相信,那么无辜的大叔很有可能就成为“网暴”的对象。
所幸,事件并未朝这个方面发展。据媒体最新报道,大叔在儿子陪同下报警,女子也从东莞赶过来正式向其一家道歉,双方达成一致协议,女生也在网上发布了公开道歉信。
至此,这事应该可以收场了。可网民似乎对女子的“道歉”并不买账,舆论场中不少人还在持续声讨,更有甚者将女子个人信息扒出来晒到网上,都已游走在网暴的边缘。
网民义愤填膺也是人之常情,但是,以暴制暴并非是正确的处理结果,若是网民持续深挖该名女子的个人信息,难道不是新的一场“网暴”?
我们可以对不道德、无底线的行为进行批判,但凡事皆有度,不能打着正义的旗号成为“施暴者”。况且,就在该事件发酵期间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起草了《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可以看到针对网络暴力的法律正逐渐完善。
不可否认,女子应该为她恶意造谣、毁人名誉的做法付出相应代价。社会公众也应该保持理性,切不可上升到人身攻击,正义感一旦突破了法律的红线,就是另一场“网暴”的开端。
关键词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