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执行人儿子的财产一般是不可以执行的。但是如果其财产是被执行人在被执行前恶意转移给儿子的,可以执行。也即,如果有充足的证据表明,被执行人儿子没有正常的收入来源,而其财产是来自于其失信人父母的经营或者转让,可以执行。
法律依据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财产的规定》第二条
人民法院可以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、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、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。
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,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。
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、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,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,人民法院可以查封、扣押、冻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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