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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,印发《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改革方案》),就调整优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工作做出部署安排。
《改革方案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进一步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改革的决策部署,加快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,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,服务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建设。
《改革方案》强调,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、面向经济主战场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,引导高校在各自领域争创一流,走好人才自主培养之路。《改革方案》提出了服务国家发展、突出优势特色、强化协同联动的改革思路和原则,明确了到2025年的相对量化的近期目标和到2035年的远景目标。
《改革方案》坚持问题导向,聚焦人才培养,明确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改什么、怎么改、谁来改。针对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的三大主体,围绕学校层面怎么规划设置、省级层面怎么统筹管理、国家层面怎么宏观调控,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、可操作的改革措施。学校层面,要加强学科专业发展规划,加快推进一流学科建设,深化新工科、新医科、新农科、新文科和基础学科专业建设,完善学科专业建设质量保障机制。省级层面,要加强学科专业设置统筹、严格学科专业检查评价、开展人才需求和使用情况评价。国家层面,要切实发挥学科专业目录指导作用、完善学科专业管理制度、加强学科专业标准建设和应用、强化示范引领、实施“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”、加强专业学院建设、健全学科专业调整与人才需求联动机制。
《改革方案》要求各地各高校根据改革方案,结合本地本校实际,“一校一案”研究制定学科专业改革实施方案,并结合年度学科专业设置,每年报告实施方案落实情况。
来源:教育部网站
编辑:孔韬
责任编辑:杨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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